2006年中国连锁药店十大事件述评

http://Zhixiao.zxw114.com/ 2007-02-2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营销传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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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影响

  三九连锁药店的“贱卖”给高速发展的中国otc市场蒙上了阴影。根据《2006年上半年我国医药行业运行情况分析》,医药行业利润增速大幅下滑,主要原因是由于行业效益增长乏力、成本加大、利润大幅下滑。自药品零售市场完全放开以来,新的药品零售企业加入此行列来分食这块大蛋糕,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全面的竞争。连锁药店的运营是一门科学,缺乏合理的投资理念和运营理念,一味贪大求全,风险也随

之而来。随着otc市场终端的整合,通过规范科学的运营,零售终端达到足够强大,上游企业能够更好的利用这个平台,但利润的风向标也许会随着终端力量的增强而偏移。

  事件还给欲进入医药产业的人们敲响警钟,不是谁都可以从医药领域分得一杯羹的。

  9、网上药店发牌运营

  事件描述

  京卫大药房网上药店于2005年12月29日获得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成为国内首家获得网上药店经营许可的企业,并于2006年1月正式启动运营。北京金象大药房也拿到网上卖药的的营业执照。

  事件性质

  标志性事件,此举标志着中国网上药品零售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事件影响

  由于网上药店省去了店面房租费用、货柜费用、电费等多项成本,能够出让不少利润空间给消费者,通过低价策略冲击传统药品零售业的竞争对手。但网络消费观念在国内尚未普及,网上药店尚不足以形成规模效应。

  10、处方药限售,分类管理强化

  事件描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2006年1月1日起须凭处方销售的11类药品: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激素及其有关药物、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药店不得经营的8类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疫苗。

  事件性质

  属于国家对医药行业的宏观调控行为,此举可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事件影响

  药店的处方药大约占到药店销售比例的30-50%,11类药品限售可能导致药店总体销售额下滑20%。药店一方面须要调整经营品类和加强运营管理水平,另外一方面加强与品牌企业的合作,争取更大的客流量和客单价;政府亦可通过其它配套政策强化otc市场,如拓宽otc药品目录或其它倾斜性政策,但目前还很未看到这方面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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