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电子商务本质论

http://Zhixiao.zxw114.com/ 2007-10-02 作者:XXEB 来源:学习电子商务

 
B2C电子商务本质论:

1 什么是电子商务

商务又名交易,是指在某个交易场所,按照约定的交易规则,卖方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支付货币给卖方的过程。

  电子商务本质上和现实商务没有什么不同,区别仅仅在于交易场所、交易规则这2个基本要素的电子化属性上。

  所谓交易场所,是指商品展示的场所,通俗的讲,即电子商务网站。无论网站拥有者采用多么先

进的建站技术和华丽的界面,都必须服务于交易规则;

  所谓交易规则,是指交易活动和施加于交易活动的各种约束的集合,是现实商务经营策略的延伸。有的电子商务供应者集中精力于交易规则,如阿里巴巴、易趣,在实际中成功了;有的电子商务供应者集中精力于交易场所 交易规则,不如前者成功.目前,流行的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分类有B2B、B2C、C2C,其具体含义是:

  B2B限制卖家和买家必须是合法的公司,在现实中更像一个展览会,交易场所出租给交易双方,商品是买和卖的信息,是不能最终消费的,代表公司是阿里巴巴;

  B2C限制卖家是公司,拥有交易场所,买家是个人,在现实中对应超市,商品是可以最终消费的,代表公司是8848,卓越等;

  C2C不限制卖家和买家的身份,只提供一个最终消费品的供需信息交互平台,在现实中对应集贸市场,交易场所出租给交易双方,代表公司是易趣;

  任何一个新兴商业体系都大致会经历开创、竞争、稳定和消亡这四个发展阶段,电子商务也不例外,经过近6年的发展,目前,可以说是进入了竞争期,这个阶段,跑马圈地和百家争鸣的时代已经过去,同类型的电子商务提供商之间正在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B2B和C2C类型的电子商务供应商的交易规则比较适合发展带有一般交易需求会员,这些会员的共同特点是:更关注在其他会员提供的信息(买和卖)中发现属于自己的机会,而并不严格要求自己提供的信息(买和卖)和相关交易活动的质量。可以说,这2类网站只是解决了人们商业沟通的基本欲望,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有大众影响力的虚拟商场,在交易规则方面,涉及到的层次较浅,很难解决高层次交易规则的方方面面:如信誉(卖家销售,买家支付)、效率(买家购买,卖家配送)、体验(商场氛围,人的感觉)的问题,高层次交易规则的核心要素之间的基本关系(体验部分是被经常忽略的,信誉部分是经常被回避的,效率部分的理解经常是片面的)

  我们把商业沟通的基本欲望称为公共资源,商业沟通的高级欲望(涉及高层次的交易规则,如信誉、效率和体验)称为增值资源。目前看来,公共资源已经被少数几个寡头控制了,留给新兴的电子商务供应商的机会已经不多了,而增值资源的开发和争夺才刚刚开始,比较有代表性的比如近来传统的大型B2C网站(如卓越、8848)向百货业的转型,以及各个传统零售企业纷纷建设自己的网上购物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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