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要首先作为一个消费者——这违背两部条例

http://Zhixiao.zxw114.com/ 2008-02-22 作者:龙传人 来源:绿色分销网

      正如刘敏处长所说:参加传销不仅不能发财,而且大多数人都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原因在于传销的本质就在于不断地的要求参加者发展下线,依靠后加入者购买产品,或交的钱维持运作,一旦新加入的人员数量不足,整个组织就将崩盘。实际上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合共发展。以双轨制为例,假设参加者处于传销金字塔的最顶端,他要发展两个下线,每个下线再发展两个下线,依此类推当发展到第十层时,

就需要2050个人参加,发展到第二十层时,就需要2097154人参加,发展到第三十层时,需要21亿人参加。这种情况,还是一种理想状态,是在传销组织讲“诚信”,保证“承诺”的情况下,而实际上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大多数参加者根本拿不到奖金,或者拿到的奖金也不足以抵消交出的钱,如果想退出传销组织也根本不会退钱。绝大多数参加者,只能把身边的同事、同乡、同学、战友、朋友、亲人骗来。

     传销组织还制定了“业绩月月归零”,左右手发展平衡等制度,如果参加者不能达到发展下线的要求,所谓的销售业绩和积分都要归零,根本不能拿到奖金。参加者的结果就是被传销组织吸干榨净。

   这就是以非最终开始的所谓消费者的假消费、真投资的转身传销后的悲剧。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以避免出现涉众性拉人头、搞传销“推荐制”金字塔欺诈活动;本来规范这一条很是费力,如果再提倡“直销商或直销员大都是首先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基本特征,那就非常麻烦了!因为私下发展招募直销员有了大利可图。

   如果没有这个特征,就断了直销员的入门费,即使违规偷偷摸摸私下招募直销员,也捞不到现实的发展奖金或提成。反之,如果强化提倡了这个“直销商或直销员大都是首先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基本特征,消费者是要先向公司支付费用购买商品的,何况直销行业卖的都是虚高价格的,有的被蛊惑成还会消费十套高价产品;哪么,违规偷偷摸摸大家都私下招募发展这些已先支付费用购买了商品的下线直销员,更加诱惑激发人们新增下线以便不断地添加暴利之可图,传销也就更屡禁不止啦!

   在中国的直销行业里,消费者不一定是最终消费者。只谈4的开方的结果只是“+2”那是不准确的,-2也是4开方的结果。不冠名最终二字,只提消费者就有可能是个-2的嫌疑,-2与+2是完全相反的后果!消费者就很容易被传销复辟们所利用;“直销最重要的基本特征——即直销商或直销员大都是首先作为一个消费者!”,这个伪直销理论就是传销屡禁不止的本源基因之一,提供了传销骗钱生存、还不容易被识破的土壤,也成为涉众型犯罪的温床。因此要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不再搞先消费、才能销售骗局的意识和能力,不让这种传销骗局理论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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