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的前世、今生和未来

http://Zhixiao.zxw114.com/ 2008-03-02 作者:李道煜 来源:价值中国网

    这种多层次直销的手段借着中国有关直销的法规不太健全,演变成了非法传销。直销进入中国的当初,由于民众对直销的不了解,学术界、理论界、管理界、宣传媒体对直销的研究也不够,没引起政府重视。致使利用直销模式进行非法敛财的金字塔组织蜂拥而起,发展混乱失控,甚至出现传销商拦截火车、群殴、凶杀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有些地区,传销人员通过欺骗,将亲朋好友骗到传销地,扣下身份证后进

行洗脑式上课,强迫他人加入传销并如此循环下去,出现了严重偏离经济轨道的倾向,造成社会隐患。更严重的,有些直销人员的组织在教育培训过程中散布具有明显政治倾向的言论,煽动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特别是一些境外人员利用直销的课堂宣扬错误意识形态的言论。

    针对全国因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政府不得不采取严加管理的措施。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1994年9月22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再发《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并首次批准了41家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以“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谨慎试点”为指导思想,对传销企业的行为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管理措施在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1997年和1998年两年间在中国社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1998年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中列举了传销的“八大罪状”;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直销进入了严冬。

    1998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南方李锦记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2000年8月13日和2001年10月31日又分别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继续打击非法传销企业的活动。值得指出的是,在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期间,传销公司的活动并没有实质性停止,包括安利这样的企业,一段时间只是表面上停止了招收营业代表的工作,但仍然在进行讲课、培训、吸收人员,并变相采取挂靠上线领取奖金的对策发展团队。与此同时,国内大多数传销企业或销声匿迹或转入地下成为非法经营企业。2002年4月1日国家再次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培训规模等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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